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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拟出台规范业委会措施 业委会每届任期3年 |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天,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的《南山区关于业主委员会运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辖区内广大群众征求意见正式截止。该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将根据公众意见对部分条款修改后,正式实施。
该征求意见稿共分9章,涉及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规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规程、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等方方面面。同时,就市民所关注的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进行了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业主大会首次会议)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或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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