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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租金或可申请免缴 具体细则或将年内出台

来源:南方都市报
深圳今年将力争出台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及住房困难标准办法等多项规定,昨日公布的保障性住房条例2014年实施报告建议,深圳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保障范围。
市人大昨日公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4实施情况报告。据悉,去年6月,深圳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集中轮候,目前合格申请人为6万人,其中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和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各约3万人。去年,市住建局对涉嫌通过弄虚作假骗购保障性住房、改变保障性住房用途、违法出借保障房的31户家庭罚款60万元。
市住建局透露,正在制定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于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相关具体办法需与低保、优抚等政策衔接,需以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为前提。市住建局力争在2015年出台相关规定。
此外,针对《条例》提到的“住房困难标准、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市住建局介绍,住房困难标准需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以深圳人均居住面积作为参考研究制定,力争在2015年出台相关规定。
为健全完善住房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市住建局建议将安居型商品房纳入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完善《条例》中安居型商品房相关规定,在申请条件、违法行为认定等方面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衔接。
对照《城镇住房市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市住建局还建议,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人才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保障范围,把棚户区改造纳入住房保障政策支持范围。在保障方式上,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配租与配售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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