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打开了一扇窗。犹如一座宝库透开一丝缝隙,光芒投射进来,迅速点燃了火焰,兴高采烈的掘金者们蜂拥而入,以风卷残云之势入驻各旧住宅区,甚至为争夺一席之地而产生摩擦。一时间,市场热度空前,旧住宅区凭借着巨大的想象空间,身价扶摇直上,业主的预期也被推上了顶峰。
一切看上去如此美好。2010年,木头龙、金钻豪园、南苑新村、鹤塘小区、华泰小区、龙溪花园、海涛花园和桥东片区共八个旧住宅区,被列入深圳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在预想的目标中,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不少于1:1.2的比例,获得全新的回迁安置房,价值几近翻倍;市场主体获得土地使用权、增量空间的开发价值;政府获得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取得地价,实现区域的整体提升。这是一个预想中可实现多方共赢的完美机制。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拆迁成为城市更新项目中最大的难点与变数,在巨额利益面前,人性的复杂性展现无遗。完全依靠市场协商行为以达到100%签约,远比想象中困难,最为致命的是,城市更新政策未明确收尾保障方式,在市场运作的原则下,市场主体对于不同意签约的业主无计可施。绝大多数项目成为了玻璃后面挣扎的飞萤,看得见光明,似乎触手可及,实际却找不到出路,成功遥遥无期。截至目前,首批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八个旧住宅区仅鹤塘小区完成了补偿签约工作,其他几个小区并没有获得预期的进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很多旧住宅区成为了业主、市场主体、城市发展共同的伤痕,成为新的遗留问题,还在等待时间的解锁,但到底什么时候能够解开,谁都不清楚。
群雄逐鹿的局面维持了几年,烽火江湖、硝烟四起,也客观对改造秩序、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012年1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发布实施,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属于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的改造项目,区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经占建筑物总面积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至此,2009年打开的那一扇窗,到2012年正式关闭,全面宣告,市场运作,此门不通,此后也再未批准过市场主体申报的旧住宅区改造城市更新计划。但实际上,此前已经入驻旧住宅区的市场主体并未放弃,只是行为与形式不再如当初那般大张旗鼓,私下的协商推进依然在进行。
2016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更新,进一步强调对于成片旧住宅区确需通过城市更新实施拆除重建的,应当由区政府组织开展现状调研、城市更新单元拟订、意愿征集、可行性分析、更新计划申报、市场主体公开选择等工作。已经关上的门,再加了一把锁,市场主体也深切地体会到政策寒冬已至,这条路再无通途。